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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门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打造高原“洁净”城市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9-26 14:49  点击:[] 来源:

各科室、各社区:

现将《仓门街打造高原“洁净”城市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仓门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0日

仓门街街道办事处打造高原“洁净”城市抓好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区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努力营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生产生活环境,着力打造新时代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根据《城中区打造高原“洁净”城市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城中办〔2021〕76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第十五次党代会要求和区第十七次党代会部署,结合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深刻认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感恩奋进、拼搏赶超,在“幸福西宁·净美中区”环境提升整治行动基础上,持续开展辖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整治市容市貌秩序、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开展市政设施清洁行动,着力解决辖区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收运处置、旅游景点、建筑装修施工、小区楼院等存在的环境卫生顽疾,利用三年时间全力完成区级各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努力打造环境洁净、容貌清爽、功能完善、秩序规范的覆盖全民共建共享的高原“洁净”城市,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中央活力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紧紧围绕打造高原“洁净”城市的总体要求,革除弊端、革新理念,坚持系统治理的工作思路,瞄准街道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精准发力、持续治理,不断提升辖区环境面貌。

——层级负责,压实责任。按照行业指导、属地管理、统一行动、整体联动的要求,市级统筹协调推进,区级履行主体责任,街镇具体组织实施,各科室、各社区各负其责,明确划分“责任田”,搭建互动平台,实行对账销号,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

——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坚持将环境卫生治理与老旧小区改造、“三乡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项目支撑,稳定人员队伍,构建高原“洁净”城市新格局。

——以人为本,广泛动员。建立政府、社区、群众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保障群众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舆论引导,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以“环境革命”的决心和信念,革除因循守旧的思想弊病,以绿色发展、环境卫生、文明素质、市容广告治理等提升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靶向,全力打造高原“洁净”城市,通过开展覆盖辖区的环境整治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培养落地生根的环保意识。力争到2023年底,完成区委区政府所规划的目标任务即至少打造5个垃圾分类试点。

四、重点任务及分工

依据区级建立的三项机制、推进的六大整治、贯穿的一条主线,构建统筹行业部门、涵盖城乡区域的“三六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推动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切实解决辖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1.成立街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科室、各社区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整治工作。

2.坚持党政“一把手”抓落实,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充分发挥“带着干”的主导推动作用,带头调研指导、带头督促检查、带头解决问题,切实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分内事”和“责任田”,让仓门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3.依据《西宁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标准》《西宁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办法》《西宁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执纪问责办法》等,坚持一月一督查,以制度形式固化治理经验,切实从制度保障层面为辖区环境卫生整治提供有力支撑。

4.通过区委区政府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力争到2023年底,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环卫作业保障机制,完善社区环卫清扫保洁网格化联保机制,建立辖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建立清扫保洁队伍,确保卫生有人管理、道路有人清扫、垃圾有人清运、环境有人维护。

(二)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5.开展“门前六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专项执法,清理各类乱张贴、乱涂写,整治店外经营、占道作业、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乱堆杂物、破坏设施等违规行为,落实设施保全、举报投诉、责任连带制度。

6.开展“全城清洗”行动,每年3-10月期间开展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道路护栏、路灯杆、路名牌、指示牌、宣传栏、配电箱、光纤交结箱、公交站亭、雨污水井盖、阅报栏、玻璃幕墙等“城市家具”清洗行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保洁模式,不断提升城市颜值。

7.及时修缮、更新、擦拭破损脏污的各类标识牌,严禁遮挡、损坏或无序放置,并保持标志准确、完好、清晰。

8.加强流动摊贩管理,综合施策、疏堵结合、严格执法,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密集区、学校、医院、车站、广场周边无占道作业、店外经管和乱摆掉设点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整治辖区内乱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和占道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9.梳理辖区架空线缆,结合市政道路新改扩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小城建项目,配合相关单位逐步实施架空线缆入地工程,有序推进电线电缆“蜘蛛网”的整治工作,辖区整体形象品质全面提升。

(三)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0.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区级示范小区(单位)建设,积极探索垃圾多元化处理模式,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地形、服务半径等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垃圾转运和处理方式,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配合相关单位建设能覆盖辖区的小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四)开展交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1.按照公路管护职责和属地管辖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做到沿线两侧无散落垃圾、建筑垃圾、废弃渣土。配合相关单位开展集中清理违规设置的广告标语、违章建筑等,规范道路交通警示牌,排查修补破损路面、路肩等设施。

(五)开展重要节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2.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监督投诉机制健全。

13.突出景区景点、公共服务机构等重点部位,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美化绿化工作,及时清理乱停车辆、乱扔垃圾、乱堆杂物、乱倒污水;配合相关单位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厕所、垃圾箱、导览和安全标识等基础服务设施;配合相关单位健全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落实管理和服务剧度。

14.开展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对小区环境进行大扫除,全面清理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等;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方案,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及四分类垃圾桶,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暂存点,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2023年底,力争完成区级目标即城市主区域垃圾分类“强制干湿分离”试点小区达到30%,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提档升级;整治物业单位卫生管理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导物业服务单位更新密闭式环卫专用车辆;对没有自运能力的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卫作业单位统一收集,实行有偿服务。

15.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企业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全面清理场院内部堆积垃圾及周边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乱排放、乱摆卖等行为,规范企业宣传设施和商业宣传活动,高密度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加强逃回保洁力度和频次;教育引导企业干部职工不随手乱丢垃圾杂物,养成良好环境卫生习惯。

(六)开展不文明行为综合治理行动

16.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曝光整治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餐桌浪费、随地吐痰、损坏花木、派发张贴小广告、车窗抛物、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快递外卖从业人员规范行驶配送;引导文明养犬,减少犬只随处便溺、扰民伤民现象发生。积极开展文明餐桌、网络文明专项行动。

(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7.不断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教育内涵,充分利用公益宣传阵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凸显“幸福西宁·净美中区”环境提升整治行动成效,通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组织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志愿者、群团组织作用,持续深入开展“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商铺、进景区)活动,将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居民公约,开展群众环境卫生互评机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升公德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全面营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30日)。组织召开街道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整治工作,对辖区城乡环境卫生各类问题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梳理机制建设、资金保障、基础设施、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各科室、各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发挥岗位职责,做好工作安排部署。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1月4日-2022年12月31日)。切实履行党政“一把手”责任,紧盯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完成时限和整治标准开展整治工作,坚持“一事一策”的原则,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同时,将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总结,总结工作亮点、工作经验。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认真对照考核验收组反馈意见,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制定巩固提升具体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不减、投入不减、力度不减,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常态长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实际,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和问题的整改。

(二)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攻坚合力。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属地和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形成攻坚合力,要把日常工作与整治行动同安排、同推进、同督查、同落实,围绕工作重点、层层压实整治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整治实效。依据“区督各镇办、各镇办督村社”的督查考核机制,在区级督查考核的同时,街道要加大对社区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意见、及时督促整改,倒逼工作落实,将年终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

(四)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整治工作,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仓门街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仓门街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仓门街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 强 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韩小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于志刚 办事处副书记

解 婧 办事处副主任

龙 伟 办事处副主任

赵 亮 办事处副主任

贾树军 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卫红 街道司法所所长

成 员:王 剑 仓门城管中队队长

张光辉 石坡街社区书记

张若蕾 前营街社区书记

梁玉龙 仓门城管中队队员

苏生鹏 仓门城管中队队员

朱存海 仓门城管中队队员

刘 和 仓门城管中队队员

陈 彦 综合执法中心队员

王 孝 综合执法中心队员

李 斌 综合执法中心队员

祝贤金 综合执法中心队员

董志轩 综合执法中心队员

李积萍 前营街社区专干

  梅永存 石坡街社区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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