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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门街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

2021-07-16 16:27  点击:[] 来源:

加强街道及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街道及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社区书记、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工作片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片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

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控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应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 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五、监督制度

成立街道及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 点对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措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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