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共30项)
2023-11-06 12:03 点击:[]
来源: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
销号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第二项: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一些地方干部谈及生态环境存量问题时更多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谈到问题治理时归结于上级支持不够和自身财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等待心理。部分地区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避重就轻、应对应付,此次督察要求各区县和工业园区开展问题自查,结果上报的总计89个问题中有49个与之前省上发现通报整改的问题雷同,而此次督察发现的以及一些当地长期存在而一直未解决的问题却没有得到反映。 |
整改责任单位 |
城中区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按照“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严格监督考核,在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治中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1、充分发挥市、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15部委《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西宁市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市级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具体事项,制定市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事项清单,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进一步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和权重,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3、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结合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督察反映的“三条红线”管理、能耗双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面源污染、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和行业主管领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和弱项,认真研究,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系统科学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成效:1、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成立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工作,完善相关机制;依据《西宁市打造生态文明高地2023年度工作要点》,开展我区方案制定工作。2、坚持目标考核与科级领导班子、科级领导干部评先晋优“双挂钩”。及时组建考察组了解领导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的现实表现,将考察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动态调整谈判的重要指标,畅通优进绌退、能上能下渠道,进一步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3、根据《西宁市城中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城中政办[2023]56号),围绕涉及的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确保当日销号,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压茬推进整改。 该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 |
整改时间 |
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王利 电话:0971-825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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