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共30项)
2023-11-06 12:03 点击:[]
来源: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
销号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一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凸显。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较低,各区县除重点乡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或具备条件的村镇污水就近引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外,其余大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一些已建成的设施设计规模和选用工艺设备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不少设施因管网配套不全,进水量达不到运行条件,致使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或处理不达标,尤其是大部分设施建成后因缺乏后期运维经费和技术保障,运行效果普遍较差。督察发现,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的大通县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示范工程至今未建成,城中区王家山村、湟源县茶曲村和兔耳干新型社区污水处理站超标排放,湟中区多巴镇小寨村、大通县朔北乡东至沟村污水处理站停运,湟中区拦隆口镇、白崖村及西堡镇佐署村污水处理站污水未经处理直排。 |
整改责任单位 |
城中区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基本全覆盖,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1、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计划,持续推动城镇(园区)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和农村厕所改造衔接,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根据各村实际条件,科学采取管网归集和分散治理方式,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2、各县区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规定,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管部门,有效整合各方面资金,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实际需求进行优化改造,加强和规范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保障稳定达标运行。3、完成大通县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尽快恢复王家山村、东至沟村、茶曲村、兔儿干新型社区、小寨村、拦隆口镇、白崖村及西堡镇佐署村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确保处理后污水达到《青海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要求。 整改成效:1、2022年争取11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并由区级配套110万元,实施了泉尔湾村、红光村、上细沟村、下细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为泉尔湾村、红光村2个村建设生活污水管网8658米、污水检查井503座、化粪池4座、污水提升泵1座。为上细沟村、下细沟村建设分户处理设施,铺设污水管网2390米、化粪池194座、污水检查井388座。2013年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848万元,区级配套206万元开展新庄村和杜家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9.74km,检查井1105座,化粪池8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2023年8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后入项目库,待项目资金下达后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区生态环境局正在申报逯家寨村、谢家寨村、清河村、南酉山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争取专项资金4974.35万元,为逯家寨村、谢家寨村、清河村、南酉山村建设污水管网48.41km,检查井2255座,化粪池14座。2023年9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现正在对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项目入库,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实施。2、已制定《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王家山村小型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3、2022年7月份对设备的曝气装置进行更换,并对其他部件进行维护保养,改造后出水水质达到青海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3/T1777-2020)要求。2023年8月23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王家山村污水处理站墙体及设备间渗水,从8月25日起进行现场维修,对水池进行防渗处理。9月15日投入活性污泥。9月26日对废水进行检测,已达到《青海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3/T 1777-2020)表1标准限值。 该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 |
整改时间 |
第1、2项整改措施: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 第3项整改措施: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王利 电话:0971-825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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