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共30项)
    2023-11-06 12:03  点击:[] 
    来源: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
销号公示表
 
  
   
    | 整改任务概述 | 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能耗“双控”和节能审查制度落实不严格。部分县区、企业“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未完成。湟源县单位GDP能耗强度降低、城西区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及青海水泥和宁北发电公司节能“双控”等目标任务未完成,百通高纯材料、熠晖冶金公司等16家企业单位产值能耗下降未达到目标要求。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未落实,全市已建76个项目中未开展节能审查的占65.8%、在建22个项目中占63.6%。大部分房地产、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即开工建设。 | 
   
    | 整改责任单位 | 城中区人民政府 | 
   
    | 整改目标 | 加大能耗双控力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执行“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标管理,认真、全面、准确执行能耗双控各项法规、政策,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2、各县区、园区在项目招商工作中充分考虑用能指标,紧盯“十四五”能耗强度目标,将“十四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强度降低任务分解至各相关县区单位,并进行考核。严格落实能耗节能审查制度,对本地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对各项违规补贴政策要加大清理力度,全部彻底取消。建立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监察工作力度,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3、严格执行《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落实项目审批和节能审查协调联动机制,在履行节能审查手续前,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的影响,未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整改成效:按照《青海省固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对我区今年实施的56个固定投资重点项目进行审查,我区在建的项目中,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农业设施及水利建设、商贸流通、生态环保等领域,其项目规模与能耗均未达到需要节能审查项目标准,无需进行项目节能审查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紧盯“十四五”能耗强度标准,严格对达到能耗标准的产业类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未经审查项目一律不许开工。 2、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 
   
    | 整改时间 | 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 |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王利   电话:0971-8254110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下一页
    
    
        
        上一条:城中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
        
        下一条:城中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关闭】